「凱擘30週年客戶大回饋」得獎名單

 

 獎項

得獎者
訂戶編號

SO

用戶姓名

簡訊手機

頭獎_東京54

10211963

北桃園

x

0917xxx691

二獎_iphone17

14468480

全聯

x

0955xxx862

三獎_mo幣壹萬元1

18353971

南天

x

0925xxx135

三獎_mo幣壹萬元2

9647960

新台北

x

0955xxx477

三獎_mo幣壹萬元3

2631782

新唐城

x

0932xxx957

三獎_mo幣壹萬元4

4131050

豐盟

x

0932xxx303

三獎_mo幣壹萬元5

27209727

北桃園

x

0982xxx022

三獎_mo幣壹萬元6

15534747

大安文山

x

0928xxx190

 

領獎須知:

1.中獎人屬境內居住者,應按給付全額的10%預先扣繳稅款,若稅款不超過2000元(即中獎價值20000元以下)則免扣繳,但仍須申報,隔年1月底前開立扣免繳憑單予得獎者申報所得稅。

2.頭獎_東京54夜獎項說明: 中獎用戶於領用獎項時尚為寬頻用戶,並配合抽獎稅法規定完成相關領獎手續: (1) 東京五天四夜哈利波特影城獎項將給憑證兌換券至台灣雄獅旅遊可抵換雙人價值新台幣玖萬參仟捌百元整之國外團體行程,詳細旅遊商品內容及費用請參閱雄獅旅遊官網。(2)本憑證不可抵用:廉價航空機票及護照代辦費、簽證費、機場稅及附加燃油費、自費行程、各項小費、旅遊平安險、北高接駁費與個人開銷之費用(如行李超重費、自選行程費用等)(3)如選擇之旅遊商品價格高於本憑證價值(單人新台幣46,900元)時,須由兌獎人自行補足差額,如低於本憑證價值時,恕不退差價。(4)收到本憑證後,請儘早規劃旅遊假期(國外行程請於預訂出發日前14天完成),請與雄獅旅遊-旅遊服務部之指定服務人員確認抵換旅遊商品內容、完成報名手續並告知使用本憑證,以利後續旅遊商品預訂相關作業進行。依服務人員告知期間內交付本憑證正本寄回雄獅旅遊以及繳付差額費用,始完成報名作業。抵換後視同本憑證已使用,無法作任何取消、變更或挪期。若雄獅旅遊未於指定收受日內收到本憑證正本將視同取消,其衍生費用需自行支付。(5)遊商品兌獎作業辦理完成後即視為完成訂購程序,如有任何取消或變更時,須依雄獅旅遊各旅遊商品使用規則支付取消費用、手續費及其相關費用等,實際費用由雄獅旅遊服務人員口頭或書面告知為主,且本憑證失其效力,無法退還亦無法折換現金。(6)本憑證係為無償贈與活動獎項,不可分次使用,恕無法找零及折換現金,一經使用後無法退換。使用時不另行開立代收轉付收據,惟差額補足部分不在此限,並嚴禁在網路或其他市場公開販售圖利。(7)本憑證採不記名式,應自行妥善保管本憑證,若有遺失、被竊、毀損或喪失本憑證之占有,恕無法補發,亦不得要求補償。(8)本憑證限於雄獅旅遊-旅遊服務部辦理兌獎,不得透過旅遊同業使用,亦不得用於整批支付企業戶特別報價團()(9)本憑證未有雄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印章與鋼印者無效,並不得任意塗改、加工、印刷複製等,違者依法提訴究辦。